新能源车优惠政策对充电设施建设有哪些支持?
新能源车优惠政策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支持可谓多方面。
比如在上海,支持自(专)用桩共享改造的物业有 500 元/桩补贴,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金额 50%补贴,直流上限 600 元/千瓦,交流上限 300 元/千瓦,新能源汽车专享度电补贴 0.4 元/度,个人自有充电桩和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充电给予 5000 元补贴。
北京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日常奖励标准为 0.1 元/千瓦时,上限 1500 千瓦时/千瓦·年,年度奖励根据充电站考核评价结果分等级。
深圳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在路内停车位有优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功率补贴,直流 400 元/kW,40kW 及以上交流 200 元/kW,40kW 以下交流 100 元/kW,累计建设总功率达 8000kW 可申请补贴,新增总功率达 3000kW 可再次申请。
广州充电桩项目,直流、交直流一体化、无线充电设施按 300 元/千瓦补贴,交流按 60 元/千瓦补贴,换电设施按 2000 元/千瓦补贴,公用、专用充电设施给予年度运营电量补贴 0.1 元/千瓦时。
肇庆 2016 - 2018 年建成直流不高于 550 元/千瓦、交流不高于 100 元/千瓦,2019 - 2020 年建成直流不高于 300 元/千瓦、交流不高于 60 元/千瓦。
杭州电动汽车车辆补贴,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有地方配套补贴,充换电设施公用和共用按实际投资额 30%补贴,个人自用充电桩一次性 600 元/桩充电费补贴。
重庆对公交车、出租车等专用直流充电基础设施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直流充电基础设施,给予 400 元/千瓦建设补贴,其他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直流 300 元/千瓦、交流 100 元/千瓦建设补贴。
成都自(专)用充电桩(群)交流每千瓦 100 元、直流每千瓦 200 元一次性补贴,单个最高 20 万元,经营性集中式公(专)用充换电站交流每千瓦 150 元、直流每千瓦 400 元一次性补贴,单个最高 500 万元,充换电设施年度累计充电量分段超额累进给予运营补贴。
西安公用充电桩 2020 年 9 月 25 日前建设完成按实际投资 30%补贴,之后依据接入市级平台充电交易信息记录的用电量给予运营补贴,个人自用充电桩给予 10000 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贵州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省级财政直流桩 200 元/千瓦、交流桩 100 元/千瓦一次性建桩补贴,市、县级财政参照给予一定补贴,运营补贴按服务对象区分。
山东设施奖补按单桩额定输出功率,直流快充桩奖补 400 元/千瓦,奖补上限 4.8 万元/桩,交流慢充桩奖补 300 元/千瓦,奖补上限 2000 元/桩,带有有序充电控制功能的交流充电桩奖补 400 元/千瓦,奖补上限 4000 元/桩。
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广西也在推进相关工作,出台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对向电网运营的电动汽车交流/直流充电桩,2020 年前暂免基本电费,充电桩收费根据地点和类型不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也在推行。
新能源车优惠政策还包括车辆购置税减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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