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车辆限行的规则是什么?
成都车辆限行规则来啦!
正常状态下,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范围是绕城高速(不含)以内所有道路,限行时段为 07:30 - 20:00。尾号分组限行,周一 1 和 6,周二 2 和 7,周三 3 和 8,周四 4 和 9,周五 5 和 0。
重污染天气时,蓝色预警时限行时段和尾号分组与正常状态相同。黄色和橙色预警时限行时段 06:00 - 22:00,尾号分组也与正常状态相同。红色预警时限行时段 03:00 - 24:00,尾号按单双号限行,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
“尾号限行”车辆包括所有“川 A”“川 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有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持 C5 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会被驾驶证记 1 分、罚款 100 元。
成都摩托车限行规定: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 150 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以内(含绕城高速)区域的道路上行驶。未取得入城证的摩托车全天禁止在成都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辅道)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剑南大道以东,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含上述道路),三环路以南(不含三环路辅道)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摩托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禁止擅自改变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乘坐摩托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应当各行其道,驾驶摩托车载物应当遵守载物规定,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追逐竞驶违法行为。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通告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起实施,有效期 3 年。
成都货车限行规定:全天 24 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全天 24 小时禁止国 IV 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环卫车、混凝土运输车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每日 7:00 至 19:30 禁止货车通过收费站及互通立交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除持有国 VI 货车通行码的冷链运输车和三绿工程车外,其它 7:00 前已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的货车及 17:00 前已驶入成都绕城高速(G4202)的持码货车,禁止继续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上行驶,须在早晚高峰时段(7:00 至 9:00、17:00 至 19:30)开始前从最近的收费站(天府收费站、锦城湖收费站除外)或互通立交驶往成都绕城高速(G4202)外侧区域或绕城高速服务区。外地籍货车,每日 7:00 至 21:00 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和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