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上线:根据公安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本市将于今年9月1日起试行6年内非营运轿车、微型客车等车辆免检上线政策。(一)2010年9月1日(含)以后符合免检手续的车辆类型登记日期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和非营运小型客车、微型客车。卡车【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2014)】,不包括7座及以上车辆。(2)下列情况的车辆不能免检。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不免检;二是购车后长期未注册登记者(自交付之日起超过4年未注册登记者)不免检;三是2014年9月1日前达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加检验的非营运汽车等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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