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4月21日讯21日,一辆大货车在烟台招远因违法被交警查获。其实是司机通过签字的方式涂改了驾驶证号,将驾驶证号中的“1”改成了“7”,后来被细心的民警在检查时发现。4月21日10时42分,招远交警大队乌夏派出所民警在海莱线95公里处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编号为。J83380没有粘贴反光标识,向驾驶员邱某(莱州市戴逸镇邱家村人)出具简易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到签字处签字。在查看警方出具的法律文书时,民警发现,司机邱在借用其签名时,将驾驶证号码中的1改成了7。据了解,肇事司机邱表示,如果用这种方式更改简易处罚决定书,由于文书实体书写错误,无法进入违法处理系统并记录分数,且由于当时警方无法查明,仍可以此理由复议或上访。交警队必须取消这个决定。邱说,通过与经常跑长途的司机交流,他了解到很多司机都是这样做的。张琦通讯员张国忠李星岛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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