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部署驾驶员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进一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规范管理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明确、运行高效、公平诚信的驾考管理体系,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不方便、不规范、不经济的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驾驶非营运小型汽车的驾驶员会参加自学直考,即可以不去驾校考驾照,可以用私家车练习自学。同时,《意见》还制定了限制性法规:该法规允许个人使用配备安全辅助装置的自有车辆。在具有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驾驶人指导下,公安机关领取学车专用标志和驾驶证后,可以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学车,直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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