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科,三科可以一起预约,连续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九条:车管所应当按照预约的考场和时间安排考试。申请人在通过科目一考试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
成功后,可以继续进行测试。通过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申请人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管所无法在60日内安排考试的,可以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考场预约考试。车管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考试预约系统,使用互联网、电话、服务窗口等。供申请人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