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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的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

混世邋遢王 2023-08-14 11:44:25

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的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

1个回答
  • 八一大盖 2023-08-14 11:44:25
    年7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2号公布《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

    回收利用(一)资源回收利用在废轮胎加工利用过程中,要对废轮胎中的废橡胶进行100%的利用;对废轮胎中的废纤维、废钢丝进行回收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再加工利用,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实施《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针对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生产经营规模、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标准,提出了要求。

    取得合法的废轮胎炼油项目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项目用地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 废轮胎的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万吨。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合我国废旧轮胎资源循环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政策体系和统计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规范的废轮胎回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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