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部分道路包括:浦
东南路-东昌路、黄浦江围合区域(不含以上道路),杨高南路-华牧路-锦绣路-民生路-杨高中路围合区域(不含以上道路),潍坊路-东方路-浦电路-申远路-潍坊路围合区域(不含以上道路)。扩展资料:为保护环境,减少排放,根据我国国家环保总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柴油车、天然气车、液化石油气车和总重量3.5吨以下的车辆分别执行第三阶段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标准”)。达不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将不得在中国注册(上牌)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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